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固廢處理、垃圾廢棄物焚燒爐及其所用耐火材料廢棄物是人類在生產、消費、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對持有者沒有繼續保存和利用價值的固態、液態、氣態物質的統稱,俗稱“垃圾”廢棄物可依據不同方式進行分類:按物質狀態可分為固體、液體和氣體廢棄物;按其性質可分為危險廢棄物和一般廢棄物;按組成可分為有機廢棄物和無機廢棄物;按來源可分為生活廢棄物、工業廢棄物和農業廢棄物。廢棄物的迅速增多對城市自然環境和居民生活環境造成了嚴重影響,實現廢棄物的減容化、無害化、資源化和穩定化是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。 廢棄物常見的處理方式主要有:填埋、堆肥、焚燒、熱解四種,其中焚燒處理廢棄物特別是焚燒生活垃圾,利用其熱能發電或供熱是當前世界上普遍采用的處理方式。垃圾焚燒處理已有100多年歷史,德國漢堡和法國巴黎分別于1869年和1898年建立了世界上最早的生活垃圾焚燒廠,開啟了生活垃圾焚燒的工程應用,20世紀70年代后可控焚燒裝置煙塵后期處理裝置、煙氣凈化和余熱利用技術等相繼開發成功并工程化。現在,垃圾焚燒技術日趨完善,智能化、環保化的垃圾焚燒發電廠越來越多。據《中國能源報》報道,2017 年底,我國年垃圾焚燒處理超過1億噸,裝機容量達到680萬千瓦時,年發電量超過 350億千瓦時,年垃圾焚燒處理量、裝機容量和發電量均居世界首位。 圖25-35是城市生活垃圾燒發電廠示意圖(S,其工藝單元包括:進出廠垃圾計量系統垃圾卸料及貯存系統、垃圾進料系統、垃圾焚燒系統、余熱利用系統、煙氣凈化和排放系統、灰渣處理或利用系統、污水處理系統、焚燒自動控制系統等。 |